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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加勒比的梦

第26章 026喝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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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众人把水桶灌满水,就带着淡水回到了船上。

    说起了上岛之后的的事情,留在船上的人也是一阵的唏嘘,好像自己并不是海盗,而是义字当头的绿林好汉。

    在上缴战利品的环节,其他人多多少少的都有百十英镑入账,李晓那把刀,杰克给了李晓200英镑。倒是那只完好无损的美洲狮皮,竟然只值5英镑,这有点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过我想来也是,现在这个时代可不比以后,各种珍惜动物现在还没有受到人类的的影响,正处于一个数量的巅峰期。另外,如果是有想特意捕杀这种动物的猎人,也不会太难,人类的智力毕竟还是占据上风的,各种武器毒药诱饵能轻而易举的得道一张好皮子。

    休整一番后,拦截号重新启程。没有人对死在小岛的给人小伙子产生伤感的情绪甚至是和他一起上船的同伴。好像是大家都习惯了这种生离死别。

    包括李晓,他甚至都不知道那个小伙子的名字。

    启程后,作为伤病员的李晓也没有什么优待,好在本就不怎么需要他,李晓自己也乐得清闲。

    吉布斯和他说,从现在开始到伤口愈合之前,他唯一的优待就是可以随意拿取朗姆酒。

    李晓不明白为什么,但从他进去这个世界以来,朗姆对海盗的重要性像是和财宝在一个级别的。

    之前李晓喝过朗姆,并没有特殊的感觉,和后世的杰克丹尼红方什么的没啥区别,所以就没太在意。

    一天晚上,李晓没有当值,阳光刚刚从海平面消失的时候李晓就闲下来了。

    因为威尔告诉他受伤的时候不要训练,会阻碍伤口的愈合。李晓也从善如流,无聊的在船上瞎逛。

    鬼使神差的,李晓就走到了货仓,正在货仓门口的吉布斯看见李晓,笑着说:

    “怎么样,我英勇的战士,朗姆酒是不是够劲!”

    “啊,吉布斯,我还没有喝呢,究竟为什么我可以随意喝朗姆?”

    “什么!”吉布斯显得很震惊,他瞪大了眼睛对李晓说:

    “李!!李!!你竟然不知道朗姆的美!我要和你绝交了!!天呐!这是暴殄天物!”

    说完,吉布斯就气冲冲的走了,搞得像是李晓怎么他了一样。

    李晓心中疑惑,难道朗姆酒真的有什么魔力?反正今晚也没事,要不搞点尝尝?

    其实还有一个理由,从来到这个世界,李晓发现喝朗姆酒已经成为海盗的一种社交方式,就像后世的王者荣耀。

    李晓还记得,有一次一个刚毕业的实习生问自己会不会打王者,自己说不会,那个小孩脸上那种震惊,鄙夷,这辈子李晓都不会忘记。

    喝!又不是毒药!

    李晓进货仓拿了两瓶朗姆,打算今晚给喝光。之前李晓和朗姆酒的时候大概估摸了一下,应该不会超过20度,和后世那种动辄四五十肚饿的洋酒根本没办法比较。

    自己整这两瓶,不至于醉到不省人事。

    回到水手仓,从鹦鹉嘴里偷了点花生,李晓就打算亲自试验一样,究竟朗姆酒好在哪!

    之前李晓因为喜欢加勒比海盗的电影,也了解过朗姆酒的知识。

    朗姆酒的前身是甘蔗酒,想传是来自巴西,后因为蒸馏方法的改进,甘蔗酒的度数被提高到五十度,所以人们称呼它为“辛辣、令人生畏的酒。”

    从1655年开始,英国皇家海军将士兵的每日酒类配给从法国白兰地改为朗姆酒,一直持续了一个世纪。1740年,为了防止酗酒,政府在朗姆酒里添加了柠檬汁供给给士兵。这一举措也是为了防止坏血病。英国皇家海军朗姆酒配给在1970年终结,正式终结的那一天被称为“黑色酒杯日”。

    所以李晓猜测,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让长时间得不到维生素的海盗们有了可以对抗败坏血病的方法,所以他们离不开朗姆酒。

    不过据李晓所知,随着朗姆酒需求量的不断增加,非洲、加勒比和殖民地之间形成了三角形的贸易关系。然而,16世纪末,欧洲颁布的食糖法,打断了朗姆酒这一伴随着奴隶和糖蜜交易的贸易流程。

    食糖法实际上降低了欧洲糖蜜的交易税,从而使得欧洲和加那利群岛以及西印度洋群岛殖民地之间的朗姆酒贸易减少。

    所以现在李晓喝道的一批酒,其实是黑心商人从巴西运来的私酒。虽说味道没什么两样,却缺少了加入柠檬汁酿制的环节,所以能不能仅仅靠着甘蔗带来的维生素对抗坏血症还不得而知。

    李晓拿的那两瓶朗姆酒,每瓶大概有250毫升,褐色的瓶子上并没有任何标志。

    把开瓶塞,首先闻到的是橡木的味道,很清香,应该是在运输过程中用橡木桶装的原因。

    接下来是一种甜甜的气味,对的,是气味而不是味道。很像是那种甘蔗榨汁的饮料味道。

    凑近瓶口,才会闻到淡淡的酒精味,很淡。单单从味道上来说,李晓是很喜欢的。毕竟在船上,除了大海的味道,就是船只木头腐烂的味道和船员身上的臭味。

    现在突然想闻到了这种清香的味道,让本以为自己嗅觉都快被熏失灵了的李晓,不禁产生了一种愉悦的心情。

    李晓先是喝了一口,这是李晓第一次认真的品尝朗姆酒。

    它的味道很甜,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种冲味,入口的感觉很丝滑,李晓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酒水通过他舌头的两侧,带给李晓味觉上的享受。

    对于李晓这些天天以鱼和土豆为生的海盗来说,朗姆酒对味觉的刺激真的不亚于十天不吃水果后的一个苹果。

    但是一进去到嗓子里,那种火辣的感觉就来了。不同于白酒的那种撕裂感觉,这是一种温暖的火辣,从嗓子到胃,暖洋洋的。

    虽然晚上的天色有点凉了,但是一口酒下肚,竟然让李晓的额头微微有些冒汗。

    “呼~”李晓吐了一口气。

    说实话,他感觉自己有点理解为什么海盗们都喜欢喝朗姆酒了。如果不是喝完酒第二天的难受,李晓还是很愿意把朗姆酒当饮料的。

    不知不觉,李晓已经喝了半瓶,其实静下来慢慢喝,的确没有酒的味道,李晓感觉朗姆酒在嘴里的时候很像是果汁,进到肚子里很像是碳酸饮料,很舒服。

    喝光一瓶,李晓也开始有点晕了,毕竟这个酒还是有度数的。挠了挠后背的伤口,李晓感觉自己的伤口已经开始发痒了,应该是没有感染。

    一挠伤口,李晓不禁想起了吉布斯的那个小酒壶,听他说他的朗姆酒是提纯的,不能一口口的喝,而是要抿。那种高度酒撒在伤口上的感觉真是让李晓记忆犹新。

    “不过……如果能尝尝那个酒的味道,应该也能很刺激吧?”李晓不禁想到。

    喝到这里,李晓觉得已经刚好好了,自己有点低估了朗姆酒的威力,毕竟是果酒,后劲还是很大的,而且自己本来就不擅长喝酒,剩下的一瓶就留着再说吧。一边这么想着,李晓一边就打算睡一会了。

    可没成想,朗姆酒的味道就像是勾人的小虫子,把另一个嗜酒如命的海盗引了过来——矮人波比。

    经过岛上的共同战斗和后面的闲聊,李晓和波比的关系也走的比较近。因为除了战斗波比在船上帮不上任何忙,他也成为了船上航行的时候最闲的人。

    本来晚上在甲班望天的波比,不知道从哪偷了三瓶朗姆酒打算一醉解千愁,却没成想李晓也在喝酒就凑了过来。

    俗话说的好,一个人喝酒是因为寂寞,两个人喝酒是因为劝酒。

    李晓感觉自己已经拒绝了波比无数次自己已经不能再喝了。却没想到波比的劝酒令像是跟东北人学的一样,让李晓不知不觉的又喝下去一瓶。

    波比:“大海不相信眼泪,海盗不相信喝醉”

    李晓:“我……喝……”

    波比:“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

    李晓:“咕嘟咕嘟……”

    波比:“和我喝酒就得醉!不然我得多惭愧!”

    李晓:“喝……”

    波比:“酒是粮**,越喝越年轻!酒是神仙水,越喝越貌美。你不和我不喝,甲板谁来睡?”

    李晓:“再来一瓶!”

    波比:“对咯!情人的泪,一滴就醉。多情的心,一揉就碎!恩恩怨怨是与非,谁能猜得对!今晚这瓶朗姆酒,咱俩都得醉!!”

    李晓:“快喝啊!整啥词,你看你留那一口,养鱼啊!俗话说的好!人在船上走,不能离了酒。人在海上飘,哪能不喝高!”

    波比:“咕嘟嘟~我干了!你随意!”

    李晓:“咋滴!哥们差事啊!我也干了!!”

    又一瓶……

    喝完这一瓶,波比带来的酒两个人也喝光了,不过波比感觉自己第一次在酒桌上遇到比自己还能说的,也没尽兴,李晓……已经喝高了,现在连东北味的英语都已经飘出来了。

    经过二人一合计(其实是波比合计的,李晓现在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他们决定去偷吉布斯的小酒壶,然后去货仓决战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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