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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霸总追妻:每日一次火葬场

第84章 一对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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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晋城最大的酒店。

    宋颐戴着口罩和鸭舌帽,来到了酒店门口。

    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来这里,也许是不见黄河心不死吧......总要,亲自看一眼才甘心。

    御幸臣大手笔,酒店一二两层都被他包下,酒店大堂内摆放了巨型的鲜花拱门,拱门上还挂了横幅:

    “恭贺御幸臣先生与许依依小姐喜结良缘”

    宋颐呆呆看着这条横幅。从她得知御幸臣和许依依的订婚消息开始,她一直有一种轻飘飘的不真实感,仿佛那个消息只是她噩梦中的内容。然而现在,看到这两个名字被这么显眼地放在了一起,她终于有了实感。

    那不是噩梦,就是现实。

    宋颐浑浑噩噩地穿过巨型拱门,游魂一般地坐着电梯,来到了二楼的宴客厅门前。

    她没有请柬,厅前的门童将她拦下了。

    宋颐摘了口罩,冲门童笑笑:“里面的准新娘是我的妹妹,我们吵架,我把请柬撕了。”

    那门童即有礼貌,但不容拒绝地说道:“小姐,非常抱歉。没有请柬我是没办法让你进去的。”

    宋颐明白他的为难,也就没有再强求,她想了想,好声好气地与那个门童打商量:“我不进去也可以的,你让我在外面看一下,我看两眼就走,不会妨碍什么的。”

    她看着门童,目光中带着乞求。

    她长得那么美,眼神带着哀伤,整个人像是一朵飘摇欲坠的百合。那门童见她这副无害的样子,未免起了怜香惜玉之情:“好吧,但是请您尽快离开。”

    宴会厅入口是玻璃门,门前摆放着巨大的造型花树,花树上缠满了白玫瑰与桔梗,宋颐就站在花影后面,偷偷观看御幸臣和许依依的订婚现场。

    她来得迟,宾客已经全部到齐了,订婚仪式即将开始。

    大厅上造价不菲的显示屏滚动播放着准新郎与准新娘的合照,底下人声鼎沸,人们都对即将出场的一对新人翘首以盼。

    终于,许依依挽着御幸臣的手臂,从大厅的内门之中走了出来。

    她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蕾丝鱼尾长裙,妆容精致清新,造型师帮她盘起了一头卷发,额前两抹龙须刘海散落下来,显得她又妩媚又洋气。

    御幸臣身着高定西装,头发也被精心打理过,高贵俊美宛若神明。

    一对璧人。

    宋颐默默地收回眼神,戴好口罩,转身离开了宴会厅。

    她走得太过匆忙,根本没留意到御幸臣胶着在她背影上的目光。

    许依依见御幸臣一直盯着一个地方出神,有些不解地伸出手臂在他面前晃了晃:“幸臣哥哥,你在看什么呀?”

    御幸臣收回目光:“没什么。”

    许依依顺着他的目光往厅外张望了一会儿,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也就不再深究,只拉着御幸臣到处与人打交道。

    这对俊男美女在宴会厅上四处祝酒,他们看上去那样般配,如若今夜有星,那么所有的星光都将洒落在他们的身上——如果忽略这准新郎有些心不在焉的表情的话。

    御幸臣抿了一口酒,假笑着听一位老总的吹捧。

    他压下心底的烦躁,食指轻轻摩挲着红酒杯。

    昨晚他就收到消息,说警察对刀疤展开了追捕行动,但是被他逃跑了。御幸臣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宴会厅另一边长袖善舞与各路官家太太招呼的王招娣,这女人,难道一点都不着急的吗?

    今天是订婚宴,他已经打过招呼了,酒店的安保并不是什么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如果刀疤想要报复,此时就是最好的时机。

    宋颐坐在公交车上,给王阿姨打了个电话,确认了宋抒一切都好,并说自己可能会晚点回去,就放下了手机。

    她默默地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

    说是晚点回去,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可做,她只是不想在这个时候面对宋抒。她害怕自己一看见那个善解人意的小崽子,就会像上次那样哭出来,宋抒身体本来就不好,何必再拖着他陪自己走进情绪低谷里。

    公交车是她随便上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会去哪里,总之,能让她片刻地逃离这个世界就好。

    车窗外的景色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眼熟,这引起了她的注意,这里莫非是......

    宋颐下了车,从站台出发往左拐了三四百米,果然,南大的侧门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没想到冥冥之中会被老天爷带到这个地方来。

    五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她摘下了帽子和口罩,迈步向侧门走去。

    她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看上去和这里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门卫看了她两眼,便放任她进了南大。

    阔别六年,南大却没有什么大变化,除了多出了几栋扩建的建筑之外,一草一木都还保持着老样子。

    宋颐鬼使神差地循着记忆走进了南大的操场。

    操场上开着大灯,有很多学生在跑步锻炼,塑胶跑道的侧边是篮球场,今天好像有一个篮球比赛,很多人挤在那里观看。

    宋颐坐在操场一边的观众席,远远看着篮球场那边的热闹,她的嘴角勾勒出一抹清浅的笑意来。

    那个篮球场,是她和御幸臣初遇的地方。

    那时她刚和夏安然考进同一所大学,夏安然是经院的,她则是文传的学生。有一天傍晚,夏安然突然兴奋地把她叫出来,说是经院跟体院有一场篮球比赛,要她一定要去看。

    宋颐当时正忙着搜集期中论文的资料,对劳什子的篮球赛兴致缺缺。

    夏安然却不肯放过她,一定要叫她去。

    “你是不是傻,谁告诉你我们是去看篮球赛的,我懂个屁的篮球比赛规则啊。我是带你看帅哥去的,咱们经院有个学长巨帅,今天可是他最后一场篮球赛,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夏安然拖着宋颐的手,冲她咆哮

    帅哥是全人类的财富。

    宋颐立马真香:“快走。”

    “出息。”夏安然嘲笑了他一嘴,两个人一起往篮球场跑去。

    场外人头攒动,场外的观众竟然半数都是女生,所有人都对着场内穿着12号球服的白衣少年看。

    那个经院学长身高腿长,在一众体育生面前也毫不逊色。他小腿的肌肉薄而有力,奔跑起来就像草原上最为矫健的神驹。

    宋颐看了他一眼,转头对夏安然评价:“真的帅。”

    如果没有后来那件事,这个经院学长对她来说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帅哥,顶多外形样貌确实出挑了点,但宋颐从小就没那根恋爱的筋,帅哥在他眼里,跟美丽的花草是同一种作用,就是用来赏心悦目的。

    可惜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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