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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重生之独宠小娇姬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姓吴名君字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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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我三人去店里坐着,今日势必将仙子佳作还原传颂不可!”小三子一脸的信誓旦旦,吓得毓嫣有点儿怕怕。

    “对!否则我雷某定当抱憾终身。”雷云也是斗志昂扬的模样。

    毓嫣不开心了,可哪怕不开心也不能表现出来,只得任由这二人了。

    三人找了家清净的茶楼坐定,又叫了茶水瓜果和小菜。倒是没敢再叫酒了,深怕到时好不容易还原了结果又给忘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今儿个毓嫣的发型影响整体美观,竟然没有不开眼的上来调戏。这让毓嫣不开心了,以前不想被调戏的时候老有不开眼的要来,可如今想被调戏了结果一个也没有。

    没人来调戏自己,自己该怎么借机遁走啊。总不能告诉这两个说自己记得原文吧,破绽太大了。

    可要是不把那诗还原了出来,这两人的架势能放过自己吗?

    毓嫣很头疼。

    妖孽男坐在这家茶馆的角落看着一脸苦色的毓嫣直想笑。毓嫣看着憋笑的妖孽男鼓着嘴巴,示威似的扬了扬小拳头。妖孽男立马正色,端茶牛饮。

    “不对不对,第二句应该是君不见,高堂什么来着,与第一句相互照应。”小三子和雷云二人正在激烈争辩。

    配合吧,到了那几句再说忘了,任由他们自个儿去补。毓嫣如是想道。

    “高堂明镜悲白发。”毓嫣喝了一口茶,作苦思冥想若有所得状:“朝如……青丝……暮成……雪。”

    “对,就是这样!”雷云一拍大腿,一脸惊喜:“你想起来了?”

    小三子也一脸喜色的看着毓嫣。

    “没……没有。只是零星有点印象。”毓嫣摆手说道。

    “那咱们再仔细想想。”小三子揉揉额头。

    ……

    君不见,红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三公子,雷少云,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鹏皇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仆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看着最后改出来的版本,毓嫣反正是哭笑不得。

    还莫名牵扯上洛斯特了,真是有意思得紧。

    雷云和小三子反倒是开心得不行,直要叫店家去买上好的笔墨纸砚。

    “我府上有一支千年玄狐笔和一方万年古香石玉砚,若不嫌弃,不如移驾寒舍?”雷云看着面前满桌的草纸,开心得爽朗直笑。

    小三子也是一直没合拢过嘴。

    别的不说,这篇诗里可是有他们两个人在里头,若是流传千古,那可是天大的荣耀。被后人提及起来,那也是想想就觉得有光的事情啊。

    “走走!就去你府上。”小三子急得起身就要走。

    雷云却是想起什么:“三公子,你的身份要是去我府上,怕是不妥”

    “怕什么,走走走!”小三子哪还会顾及那些其他。

    到了雷府,妖孽男也出现在毓嫣身后。二人都冲妖孽男友好的笑笑,却也没多说,直奔书房。

    雷云屏退左右,亲自取了笔墨纸砚。

    不得不说,都是极品。那支千年玄狐笔都是取玄狐尾尖的那一撮小毛,而且雷云都还没舍得自己用过。砚台也是块天然好砚,毓嫣看着都有些眼热。

    雷云亲自动手研墨,看那研墨的姿势,磨出的墨汁色泽均匀,果然是个书法爱好者。

    小三子主动将上好的兽纸铺开,压好。据说这兽纸乃是一种如貂似豹的特殊魔兽的表皮所制。色泽白皙,经久耐用,防腐防水防虫防火,效果相当之好,价格也是相当之贵。反正毓嫣没用过,也是第一次见。

    妖孽男将笔递给毓嫣后站在一旁仔细瞧着,有意想要看看毓嫣如今书法如何。

    毓嫣举笔踟蹰良久,不肯着墨。

    “怎么了?”小三子有些疑惑。

    “取一壶酒来!”毓嫣摆手道。

    小三子立马跑出去叫下人取来一壶好酒。

    毓嫣结果酒壶抬头牛饮一口,瞬间便是半壶下肚,将酒壶抛给妖孽男。

    毓嫣红熏着小脸借着三分醉意蘸墨挥笔一气呵成。

    不过半刻,毓嫣停笔而立。妖孽男三人合围而上,顿时便惊呆了。

    只见纸上字迹狂放不羁,横竖间有沟壑,撇捺间有锋芒,最为奇特的是那个“点”,每一个都各有特色,却又能融入其意境当中。

    譬如那红河之水天上来,那个之字上一点,便有宛若身临天界的虚无缥缈之感。在譬如天生我材必有用,那必字上三点,便犹如铁骑突进之坚定果决之意。

    这篇佳作,不仅诗美。其字,更甚。二者相一结合,便犹如发生了化学反应一般,引发巨大的震撼感。

    让每个看字读诗之人都忍不住沦陷其中,不能自拔。

    “妙,妙极!”雷云赞不绝口。

    小三子看向毓嫣的眼睛里已经满是小星星了。

    原本在绿光森林碰上毓嫣,以为是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想着一亲芳泽。

    结果昨晚毓嫣一曲《水调歌头》让他瞬间折服了,瞬间改称仙子。

    却又在如今毓嫣一首《将进酒》下彻底对毓嫣转为膜拜了。

    雷云如今也差不多了。

    妖孽男看着毓嫣的眼神,那叫一个柔和,都柔出水来了。

    可以看得出来,妖孽男是有多么满意。

    妖孽男自然知道毓嫣原本惯用的不是这个字体,只是为了这首诗的意境,才改用了这种形体的字。

    这才是妖孽男最满意的一点,字随意动,意傲字傲,意狂字狂,这才是书法一大境界啊。

    “诗名!诗名!”小三子在一边提醒道:“还有落款,印鉴!”

    毓嫣只得一边题上“将进酒”三个大字,一边暗自道歉:小女子不才,毁了诗仙爷爷大作,还望见谅啊!

    最后思量许久,落了:“吴一君”三个字。

    “吴一君?仙子的名号?”雷云有些好奇。

    只有妖孽男浑身一震,若有所思。

    “姓吴名君字念之。”毓嫣轻轻道。

    “字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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